读写译教研室工作条例
教学研究室(简称教研室)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的组成部分,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,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极其重要的作用。为了充分发挥读写译教研室的职能,推进本教研室工作的规范化、科学化,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、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结合学校实际,现制定本条例。
(一)、教研室是进行教学、科研、师资培养和学科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的基层组织,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注重现代教育思想的学习研究,更新教育观念,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。
(二)、安排教学工作,研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。
1、落实本教研室承担的教学任务(含理论教学、实验教学、实习指导、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);填写教学任务安排表,组织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实施教学;收集、审查教研室承担课程(含实验、实习)的教学进度计划表。
2、实施集体备课,研究课程教学重点、难点,探索课程体系改革,审议所开课程和新开课、开新课教师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和教案。交流教学经验教训,共同探讨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。
3、组织相互听课并进行评议,检查各教学环节的教学情况,反馈教学信息。对教学效果不好的课程和教学方法存在问题的教师,采取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,提高教学质量。
4、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。教研活动应安排学习有关的教育理论、方针、政策,讨论编写教学大纲,研究教学方案,审议备课中的问题,审查考题,举行新知识评介活动或学术交流,开展观摩教学,讨论教学论文等内容,并作好活动记录。
5、在完成教学任务及保证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,组织教师进行教学改革研究,开展不同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的探索与实践,并结合教学实践撰写教学研究论文。
(三)、开展科学研究。
1、结合学科特点,制定本学科中长期发展规划,顺应学科发展的趋势,发扬学术专长,形成学科明确、稳定的科研方向。
2、按照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兼顾的原则,科学制定科研计划。做好科研课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,积极争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;协调科研与其他工作的关系,发挥团队作用,督促和保证科研课题任务的顺利进行。
3、结合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,组织学术研讨、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的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,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校内外科研合作,不断提高教研室的学术水平;鼓励教师撰写科研论文,促进教师学术水平的提高。每个教研室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学术交流活动。
(四)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。
1、根据教学工作、课程建设的需要并结合学科发展,组织制订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个人的培养计划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调整和改善教研室教师队伍的年龄、职称、学历和知识能力结构,使之逐步优化。对每个教师要定方向、定任务、定时间、定标准、定措施,并定期检查,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。
2、对有学术专长的教授、副教授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,做好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工作,使之尽快成为教学、科研骨干。建立青年教师试讲、听课制度,指派有经验的教师指导青年教师。
3、按照学校教师考核制度的要求,做好对教师经常性的考核工作。加强本教研室教师业务档案的建设,向学校和系(院)提供本教研室教师晋职晋级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先的依据和意见。
(五)、实施课程建设。
1、教研室应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学科发展方向,制定并实施本教研室课程建设规划,完成课程建设任务。
2、按学校课程建设相关规定做好本教研室各门课程的建设工作。教研室所承担的各门课程至少应达到合格课程标准;做好重点建设课程、精品课程申报和实施工作,接受学校的检查评估;支持和帮助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。
3、开展实验课程建设,研究和设置实验项目,减少验证性实验,增加综合性、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。
4、组织编写教学大纲(含实验、实训教学大纲)、实验实习指导书等教学文件。
(六)、实施教材建设。
1、教研室应根据课程基本教学要求,对所开课程使用教材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,严格履行教材征订手续,选用适应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要求的国家推荐优秀教材。
2、鼓励教师特别是教学经验丰富、学术水平高的教师把多年的教学经验、科研成果总结出版。教材编写人员要考虑老中青三结合,使青年教师通过编写教材提高业务水平。